效力层级固定色标: 第一层级:法律(深红) 第二层级: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规蓝) 第三层级:税务规范性文件(规范灰)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上海市 ·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 电子税务局 · 个人所得税

上位法 · 法律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 最高效力
中位法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707号 / 国发〔2025〕
执行层 · 规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征期申报与长三角(沪浙苏鲁)通办规程 沪税公告〔2026〕8号 · 操作执行

按税法效力层级直达办税入口(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法律深红 · 法规蓝 · 规范性文件灰

电子税务局办税四项准入条件(按效力层级核验)

先核对上位法与规范性文件条件,再发起线上申报
【法律深红】纳税主体资格 个税法第一条
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身份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依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履行申报义务。

【法规蓝】实名认证等级 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完成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实名核验

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住证或永久居留证完成人脸或银联实名核验,取得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唯一纳税人识别号权限。

【规范性文件灰】征期顺延合规 沪税函〔2026〕41号
处于10月法定顺延申报期限内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扣缴义务人及自然人须在2026年10月26日24时前提交电子申报表。

【规范性文件灰】跨区主管机关 长三角税协〔2025〕6号
上海及浙江、江苏、山东主管税务局匹配

任职受雇单位在上海市,或属于上海、浙江、江苏、山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户,均可直接调用本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接口。

三级效力层级核心量化标准(办税额度与时限指标)

法定标准固定 · 全大屏超清对照
第一层级:法律法定减除标准 法律深红
60,000元/年(5,000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法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第二层级:行政法规专项附加扣除 法规蓝
7大项定额扣除(最高3,000元/月)

国务院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赡养老人、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等定额标准

第三层级:规范性文件征期顺延节点 规范性文件灰
10月26日截止(2026年10月征期)

因国庆节假期顺延后,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本月纳税申报最后截止日期

法律授权 法规标准 沪税公告〔2026〕8号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 2026年10月征期办税须知

请遵循从上到下“法律—行政法规—税务规范性文件”效力层级核对适用条款,在10月26日顺延截止前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完成申报。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理 →

电子税务局法规层级树目录(左树导航 280px / 右侧从上到下三级效力树 1fr)

当前展示:3大效力层级 · 共 9 部现行有效文件
第一效力层级: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 法律深红) 上位法依据
↓ 下位依据上位法授权制定(法律 →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第二效力层级: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国务院 /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 法规蓝) 中位法依据
↓ 具体征管规程细化落地(行政法规 → 税务规范性文件)
第三效力层级:税务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及上海市税务局制定 · 规范性文件灰) 具体执行层

电子税务局效力层级适用核验单据与大屏结果预览

凭证编号:沪税电效〔2026〕第1026号
上海市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 申报事项效力层级映射单 三级效力校验通过
上位法律依据(深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依据(法规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及专项附加扣除办法
规范性文件(规范灰) 沪税公告〔2026〕8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4号
本期征期顺延核定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跨省通办覆盖节点 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完税记录实时联查
上海市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个人所得税效力层级预览图
大屏检索视图: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效力层级树 1024×457 · 2026年度

效力层级树体系简介与长尾办税事项说明

左栏 380px 架构简介 / 右栏 1fr 分级适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效力层级树简介

本平台面向上海市及长三角区域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立法法》与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从上到下构建“法律—行政法规—税务规范性文件”三阶法规层级树。

通过固定视觉色标(法律深红、法规蓝、规范性文件灰),帮助大屏办税人员在登录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前,一眼辨识各项个人所得税政策条文的法律位阶与执行口径。

  • 法律深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基本税法
  • 法规蓝国务院行政法规与税务总局规章
  • 规范性文件灰上海市税务局及跨省通办执行公告
第一层级 · 法律级适用说明 效力等级:最高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与法定纳税义务

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理年度汇算,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规定,依法享受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与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层级 · 行政法规级适用说明 效力等级:次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标准与异地信息协同

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时,适用国务院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上海、浙江、江苏、山东之间发生工作地变更的,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一键迁移扣除采集档案。

第三层级 · 规范性文件级适用说明 效力等级:执行规程

上海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与10月征期顺延至10月26日操作指引

根据沪税公告〔2026〕8号等税务规范性文件,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自然人及扣缴单位可通过上海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浙江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申报或江苏、山东互通节点按期完成申报。